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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库数字作品协议

发布时间:202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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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和公平交易协议书
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双方的业务往来符合诚信和公平交易原则,着眼于双方建立长期友好的商业伙伴关系,在您与百度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以下简称“百度公司”)开展业务过程中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以及保持业务关系期间,如果出现以下行为,将会被认为是违反诚信和公平交易原则:
1. 在合同签订前或在合同执行中您存在或发生以下1.1、1.2、1.3任何一种可能影响交易公平之情形,且在您知道或应当知道后3天内未向百度公司提交书面说明。
1.1 百度公司经办人员、各级业务主管(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谈判人员、管理决策人员,以下统称“百度员工”)以及其直系亲属在您或您的关联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股份或其他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权,上市公司不适用本条款);
1.2 百度员工以及其直系亲属在您或您的关联公司就职(包括专职或兼职)且对合同签署及合同的履行直接参与或对合同签署及履行有影响力;
1.3 为与百度达成交易之目的,您自己或通过任何第三方对百度员工或其直系亲属请客、送礼。
2. 自己或通过任何第三方赠予或非公允价值给予百度员工以及其直系亲属,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股权/股份或其它形式的好处以致影响交易公平性的。
3. 通过任何方式将合同项下内容和衍生利益直接/间接授予或分配给百度员工或其直系亲属以致影响交易公平性的。
如您违反上述1、2、3中任何一条,百度公司将认为您存在不诚信及违反公平交易原则行为,百度公司有权要求您赔偿由于以上不诚信行为导致的损失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请您在合同签署前认真阅读以上条款,本协议为您与百度公司所签署合同的有效附件,具备法律效力。如果在业务过程中您发现任何有违诚信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可通过如下渠道向百度公司反映:百度举报专线(留言电话):+8610 5992 7878;外部人士举报专用电子邮箱:bdjb@baidu.com
1. 关联公司:某一实体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有限公司、合伙组织、个人独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只要具备以下任一种情形,将被视为本协议一方的关联方:
1.1 本协议一方对该实体或组织以持有股权/股份或以其他方式事实上可以控制,
1.2 该实体或组织对保证方以持有股权/股份或以其他方式事实上可以控制,
1.3 与本协议一方直接/间接被同一法人/自然人以持有股权/股份或其他方式控制,
1.4 与本协议一方以持有股权/股份或其他方式直接/间接共同设立或控制同一实体或组织。
2. 百度员工或您员工直系亲属指本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中:
2.1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2.2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2.3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个人数字作品协议
本协议最新修订于2013年12月16日
本协议系由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与所有通过百度文库平台发布作品的用户就资源的引入、使用及相关服务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您必须同意并遵守本协议。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一、总则
1.1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百度及百度文库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 百度与您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本协议一经签署立即生效,百度有权随时对协议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协议将公布于百度文库平台等百度网站上,您继续使用百度文库平台,则视为对修订后的协议不持任何异议并同意遵守;如您对协议存在异议,可以向百度书面提出退出百度文库平台,但您在百度确认其退出许可前的行为,仍受本协议约束。
二、定义
2.1“百度文库”:是指由百度所有并运营的供网民在线分享文档的开放平台。网址为:http://wenku.baidu.com。
2.2“百度文库平台”(以下简称“文库平台”):是指由百度所有并运营的数字作品引入平台及各类客户端软件,供文库平台您和用户发布或查询、使用数字作品。网址为:http:// wenku.baidu.com/org/index。
2.3“数字作品”:指您通过文库平台向用户提供并经百度文库平台通过的电子图书、文字作品、图片、电子杂志,电子报纸、视频等各类数字化作品,以及与数字作品相关的内容。就文字作品而言,包括标题、正文、附注等内容。
2.4“用户”:是指在文库平台浏览、阅读、下载等使用数字作品的互联网用户和移动互联网用户。
2.5“注册”:是指您登陆文库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在线申请并激活其服务账户的过程。注册的您必须是拥有合法的数字作品相关版权及销售资质的个人,如您违反本协议有关您的规定或超越其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范围的,则本协议自始无效,一经发现,百度有权立即注销其服务账户,并追究其违约使用文库开放平台服务的法律责任。
2.6 “您的服务账户”:即您完成注册流程而获得的在使用文库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必须与自设的账户密码共同使用的用户名。您应妥善保管其服务账户及密码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服务账户。
2.7“百度及百度关联公司”:百度是指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关联公司是指百度各级母公司以及其他由百度、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的公司。
三、平台模式
3.1百度和您在文库平台展开付费。付费是指百度向您有偿提供文库平台及相关服务,使您得以通过文库平台发布数字作品及相关信息,并在对上传的作品自行定价后接受用户付费后对数字作品的浏览、阅读、下载或其他使用需求。您和用户的交易由第三方交易平台实现(百付宝、支付宝等,具体方式以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3.2自本协议生效后,您在文库平台出售其数字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将您的数字作品在文库平台进行上传、复制、传输、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推广,供用户在付费后以浏览、阅读或者下载等方式使用;并授权百度将您的数字作品基于互联网或无线互联网形式面向全球用户进行推广。
四、服务申请和开通
4.1 服务申请方式:
(1)您通过线上申请开通本业务,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权属证明、承诺书、授权书等文库平台要求您提供的资料,通过注册程序阅读本协议并全部勾选"我已阅读并接受"按钮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
4.2您申请使用文库平台服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您是自然人,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身份证件和其他文库平台要求您提供的证明材料;
(2)您确认完全同意《百度文库平台协议》,自愿受其约束,并注册成为文库平台;
(3)提交了上述第(1)项约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并获得百度认可。
4.3服务将在以下条件满足后五(5)个工作日内开通:
(1)您在线上申请注册,线上提交百度要求的文件并且对百度提供的协议全部勾选“我已阅读并接受”按钮;
(2)百度未发出拒绝提供服务的通知。
4.3如您在本协议生效后二十(20)个工作日内仍未满足本条第2款服务开通条件,或文库平台因任何原因告知您拒绝提供服务,则文库平台有权不予开通服务,本协议即告终止。
4.4 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开通后,百度将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您提供文库平台及相关服务,以便您可通过该平台发布数字作品及相关信息并接受用户的使用请求。百度有权根据业务需要或网站维护等原因对服务提供方式进行修改、调整,或因服务升级或系统维护等原因中止服务。百度将在此等修改、调整或中止前通知您。
五、所有权与知识产权
5.1百度保留对以下各项内容、信息完全的、不可分割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
(1)文库平台及其所有组成元素,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内容、数据、技术、软件、代码、用户界面以及与其相关的任何衍生作品;
(2)您向文库平台提供的与该平台服务相关的任何信息及反馈(不包含您向文库平台提供的数字作品)。
六、您的权利与义务
6.1 您保证拥有所提供数字作品的完整版权与有效授权,有权授权百度在文库平台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使用授权作品。
(1)对于非您自有权利的数字作品,您应当获得权利人的有效授权,确保您有权通过文库平台上传、复制、传输、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推广该等数字作品。您确保其获得的授权可以使百度合法地通过文库平台推广和按约使用数字作品。您应自行向权利人支付可能存在的许可费用、版税以及其它应缴费用以获取权利人的有效授权。
(2)对于您自有权利的数字作品,您签署本协议即代表您授权百度通过文库平台推广和按约使用数字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将数字作品存储于文库平台提供的存储空间和通过文库平台进行信息网络传播等。
6.2您保证您所提供的全部作品(包括作品封面、图片、目录、正文内容等)及在文库平台上传的全部信息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不含任何违法、违规内容。
6.3您授予百度拥有全部授权作品及相关信息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根据上述授权,百度有权将您授权使用的数字作品基于互联网或无线互联网在文库平台及百度其它产品上进行传播或推广。
6.4您保证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也不会被任何第三方追索;您保证提供的数字作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您对所提供数字作品资源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等负完全责任;如百度被第三方主张权利而产生任何纠纷、仲裁、诉讼,或遭到国家相关部门处理,由您出面解决,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使百度免责,并赔偿因上述原因给百度造成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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